2015.12.7 聲明
1. 這篇寫給我自己看的,不要問我 "既然給自己看,為什麼不鎖" 這種鳥問題。 鎖不鎖由我決定,干你屁事。
2. 看到這篇的99.99%都是路人,留言的也是跟我完全不認識的人。你愛看不看我管不著,但寫些我看不順眼的留言,我總歸一句回你,就是"干你屁事"。你現在的人生過得比我好、跟我很熟,再來說教。
3. 這篇文章是2008年寫的,有人還會搜出來看或不小心看到 (不管甚麼原因) 然後根據裡面的內容批評甚麼,我覺得你太閒了。我連現在的人生都不干你事了,7年前的人生更不干你屁事。
4. 有一種文章叫做抒情記敘文,本篇就是。大意是把作者很私人的想法和經歷寫出來,對作者以外的人都是廢文一篇,請作者以外的人無須花心思留言。
(以下內容, 含有我多年來的怨恨. 我想寫這篇文章好幾年了. 若你看了, 對我的印象有所改觀, 那麼請你把它忘掉. 或者, 你根本不要看. )
每個人都有缺點, 也有弱點, 但是這個人的"忘恩負義" 與 "虛偽" 最讓我嗤之以鼻.
鴻絲綺
9年的好朋友也會變成討厭的人... 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說起來, 她跟我非常有緣. 小學跟我同校, 高中三年都跟我同班, 到了美國加州, 她的公寓距離我不到一英哩.
開始跟她變成"好朋友" (起碼我是這麼認為的), 是高一的時候. 首先因為小學同校, 在新環境中總有共通話題可聊, 而兩家住得近, 每天放學一起搭公車, 相處的機會多, 可以聊的話題也多.
她人很隨和 (儘管後來我聽說有人覺得她很"鄉愿"), 也愛看卡通、漫畫和打電動, 最喜歡的偶像是譚詠麟和加菲貓. 所以在台灣的那幾年, 從高中到大學, 寒假、暑假, 我們常常混在一起. 我曾陪她去參加譚詠麟歌迷俱樂部的聚會, 也陪她去參加加菲貓的作者 "Jim Davis"的簽名會, 而我會喜歡 "The Simpsons" 還有 "雙星有約", 都是因為她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