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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7 聲明

1. 這篇寫給我自己看的,不要問我 "既然給自己看,為什麼不鎖" 這種鳥問題。 鎖不鎖由我決定,干你屁事。

2. 看到這篇的99.99%都是路人,留言的也是跟我完全不認識的人。你愛看不看我管不著,但寫些我看不順眼的留言,我總歸一句回你,就是"干你屁事"。你現在的人生過得比我好、跟我很熟,再來說教。

3. 這篇文章是2008年寫的,有人還會搜出來看或不小心看到 (不管甚麼原因) 然後根據裡面的內容批評甚麼,我覺得你太閒了。我連現在的人生都不干你事了,7年前的人生更不干你屁事。

4. 有一種文章叫做抒情記敘文,本篇就是。大意是把作者很私人的想法和經歷寫出來,對作者以外的人都是廢文一篇,請作者以外的人無須花心思留言。



(以下內容, 含有我多年來的怨恨. 我想寫這篇文章好幾年了. 若你看了, 對我的印象有所改觀, 那麼請你把它忘掉. 或者, 你根本不要看. )

 

每個人都有缺點, 也有弱點, 但是這個人的"忘恩負義" 與 "虛偽" 最讓我嗤之以鼻.

 

鴻絲綺
 
9年的好朋友也會變成討厭的人... 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說起來, 她跟我非常有緣. 小學跟我同校, 高中三年都跟我同班, 到了美國加州, 她的公寓距離我不到一英哩.
 
開始跟她變成"好朋友" (起碼我是這麼認為的), 是高一的時候. 首先因為小學同校, 在新環境中總有共通話題可聊, 而兩家住得近, 每天放學一起搭公車, 相處的機會多, 可以聊的話題也多.
 
她人很隨和 (儘管後來我聽說有人覺得她很"鄉愿"), 也愛看卡通、漫畫和打電動, 最喜歡的偶像是譚詠麟和加菲貓. 所以在台灣的那幾年, 從高中到大學, 寒假、暑假, 我們常常混在一起. 我曾陪她去參加譚詠麟歌迷俱樂部的聚會, 也陪她去參加加菲貓的作者 "Jim Davis"的簽名會,  而我會喜歡 "The Simpsons" 還有 "雙星有約", 都是因為她的關係. 
 

 

 

高一的時候, 她成績相當不錯, 是班上的10~15名. 而我總是吊車尾, 曾創下倒數第 5名的最高(?)紀錄. 生物、理化不用說, 我向來不拿手, 但是就連我最拿手的英文與數學, 都考得一蹋糊塗. 聽她的建議, 升高二的暑假, 開始跟她一起去"沈赫哲" 補數學, 去 "殷非凡" 補英文. 後來經過一個暑假後, 我高二的第一次段考成績衝上全班第25名, 第二次段考變成第17名.  我開始喜歡寫數學作業(真的很喜歡喔!)、喜歡上數學課, 並且重拾我對英文的自信.
 
在我印象中, 她總是有獨特的嗜好與品味. 她很有主見, 卻脾氣很好, 雖然有時候言詞滿刻薄的, 但是說話總是輕聲細語. 那時候的我脾氣又直又硬, 想到什麼就說什麼, 記得我曾經說 "我不喜歡醜東西" 而被她誤會我在說她, 結果她在公車上一路哭回家, 任憑我怎麼解釋, 她都照哭不誤.  我也曾經被她當面指責 "講話不經過大腦"、 "膚淺" 這類的批評. 不過, 我從來沒有批評過她一次, 她是我在高中三年唯一無話不談的好朋友, 也是我學業上互相討論、比較的對象. (不過, 高二下, 我就超越她, 高三我就擠進前10名了.) 大學時代, 雖然我們不同校, 而且我的圈子轉移到大學的同學, 但是寒暑假的時候, 我和她還是有得混.
 
2000年我從德州搬到北加州, 再從北加州搬到南加州, 她跟她的男朋友 (也是她大學的學長) 的公寓離我的住所很近, 她又比我早到南加州一年, 所以, 她和她男友, 常常當我的嚮導, 我開著車, 三個人一起去逛農產市場、二手店. 偶爾他們出遠門, 我就自告奮勇幫忙照顧他們的兩隻貓, 他們那台1997 Honda CRX 的敞篷小跑車 (註一) 無法做的事情, 比如說去機場接機, 我就把我的 Toyota Corolla 借他們, 後來連電鍋我都借他們... 留學生不是都該有電鍋的嘛?
 
她在政大拿的是企管學士, 但是到了美國, 卻轉念 "Visual Design" (視覺藝術). 但是當初到美國, 是騙她媽說要唸MBA的. 我說: "那你以後拿到畢業證書就瞞不住了. " 她說: "反正到時候'做'一張就好了, 我念的是Visual Design, Photoshop做一個出來還不簡單? "
 
結果後來, 她在 Cal-State - LA 拿的 Visual Design的Master 課程, 因為她的大學基礎學分修的不夠, 所以有很多限制, 要花更多時間才能唸完. 她索性就不去Cal-State - LA 註冊, 轉向當地的 Cal-State - Fulleron (也是我的母校) "旁聽" Visual Design" 的課程. 可是這下, 她連 Visual Design的學位都拿不到啦!? 以後工作要出示"學歷證明"時, 她怎麼辦? ... 沒想到她跟我說: "反正系上的同學我都很熟, 到時候借畢業證書來scan一下, 用Photoshop修改一下就好了."
 
我記得當時我是這麼跟她說的: "是啊! 妳Photoshop那麼厲害. 不過, 記得要用比較好的紙印出來喔." 我已經不記得我那時候是在挖苦她, 還是隨波逐流變得 "鄉愿"了. (註二)
 
因為她喜歡DIY, 常常去垃圾場、二手店撿些奇特的東西, 比如說外形仍然完整的桌子、沙發、椅子回家, 貼上磁磚啊, 木片啊, 然後重新噴漆, 變成滿另類的家具. 她的department裡面所有的家具, 大概除了床墊以外, 都是她親手加工過的東西, 手藝也熟能生巧.  有一回她跟她男友去了趟San Francisco回來, 買了個七彩的、亮晶晶的、鑲滿珠子的鏈條簾子回來, 放在電腦桌與沙發中間, 當作隔間. 當時, 我看到了那東西, 劈頭就說: "有點俗氣..." 當下發現自己太直, 又說: "不過, 很特別啊."
 
我承認我說的太直(而且刺耳), 但我立即更正了. 而我知道這句話的"嚴重性"有多大, 是到很久以後.
 
她的男友 (我都故意生疏地叫他"柯先生") 喜歡喝咖啡, 常常在家裡面泡咖啡, 而我很不幸的, 對咖啡悶在室內的味道非常不能忍受, 我每次聞到, 都會覺得快要昏倒了. (現在比較不會了, 但是我還是不能忍受太過濃郁的咖啡味) 有一次, 我到他們的住處, 一進門, 聞到咖啡的味道, 我就說: "這咖啡的味道好臭... 我快昏倒了."
 
我承認我說錯話了... 不過我知道這句話的"殺傷力"有多強, 是到很久以後, 而且是經由別人在奇怪的狀況下轉述.
 
她與我在美國的第一個共同的朋友, 就是我的室友 "小兔". 小兔是Cal-State Fullerton的 Visual Design 的大學生. 也是因為透過小兔的介紹, 我才找到了我當時住在 Fullerton的房子. 小兔... 是當時純樸的我心目中的 "花蝴蝶". 除了她抽菸成癖之外, 我跟她當室友的一年半間, 她跟她男朋友分分合合N次, 而分手那段日子, 她總能跟其他男人有些特殊關係. 好吧? 反正說實在的, 也沒礙著我. 我們一共四個室友還是開開心心的, 晚上打打麻將, 週末沒事一起開車去玩.
 
不過我心裡面對小兔的"不檢點"還是有些微詞. 畢竟這樣光明正大的把自己男朋友 (& 男伴) 帶到住的地方過夜, 把我這個"室友" (就住在隔壁) 當成什麼了? 是啦, 沒礙著我, 可是心裡面總有不吐不快, 我就跑到鴻絲綺家裡面去吐個痛快. 當時她也只是聽, 沒說什麼.
 
怎麼知道, 有一天, 小兔來敲我的房門, 說有話找我談談... 這下子小兔把我跟鴻絲綺說的話, 通通拿來指責我.  她(小兔)說她又沒有妨礙到我, 房東也沒講話 (註三). 我當下就陪著笑臉, 說以後有什麼事情, 我會先跟妳商量, 但是你也要尊重我.
 
若到此為止, 鴻絲綺當個室友關係的仲裁者, 就事論事, 她也算是做了好事, 私底下幫我把我不敢說的話說了出來. 沒想到接下來, 小兔竟然吐出讓我瞠目結舌的話!
 
小兔說: "妳以後講話不要那麼傷人! 人家絲綺老公 (=柯先生)那麼喜歡咖啡, 然後妳到他們家說人家的咖啡臭! 還有人家絲綺那麼精心佈置的窗簾, 妳竟然說難看!"
 
啊? 什麼咖啡? 什麼窗簾?... 什麼?... 那時候我心裡一團亂. 都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 一個跟我當 "好朋友", 跟我借我的全新車開160 miles (= 257 km) 去逛outlet、去機場為朋友接機, 跟我長期借用電鍋, 有事出遠門會請我去幫忙照顧兩隻貓的"好朋友", 說什麼 "咖啡" 和"窗簾"? 然後她竟然跟一個我有所怨言的人"抱怨"這些事情?! 那她還有什麼不可以抱怨的?
 
真好啊! 那我不知道其他還有什麼事情也可以拿來說了.
 
從那以後起, 儘管住的不到1英里之距, 生活圈又極為重疊, 我卻再也沒有跟鴻絲綺聯絡過了. 最後一次聯絡, 是他們要返台的前一天, 柯先生打電話給我, 說隔天要回台灣了, 要來還我電鍋. 當時我掛掉電話, 心裡面還想, 你們還記得有電鍋這回事喔? 後來, 柯先生把電鍋送到我家門口, 我連門都只開了一半, 身體也只露出一半, 我不記得有沒有看到鴻絲綺的影子了, 想必是我不想去搞清楚或根本視而不見, 拿了電鍋, 我說, "路上小心." 之後, 鴻絲綺就從我的生活圈完全消失了.
 
鴻絲綺... 是我人生中非常失望的"朋友". 雖然我們絕交的起因是一個我不欣賞的人、和瑣碎的事情, 但是我覺得, 人在他鄉才能患難見真情. 我自認為對她與柯先生都是情義相挺, 但是她竟然可以忘掉那些事情, 拿個"咖啡"與"窗簾"那麼無聊的事情, 與另外一個人說"好朋友"的長短, 這種行為我忍無可忍.  (或著, 我根本就不被她當成好朋友?)
 
她與柯先生結婚了嗎? 她的謊言被拆穿了嗎? 這大概是如今我唯一想知道的關於她的事情了.
 
註一: 她騙她媽說, 她買的是一輛二手的四門, 而非那輛雙門的敞篷小跑車. 她說, 要是她媽去美國看她, 她就去租一部車就好了, 反正租車很便宜.
註二: 那時候薛凱莉的假學歷事件還沒爆發呢.
註三: 房東小姐跟小兔也是朋友當然沒話說, 不過房東太太跟房東先生對此確有隱言, 只不過他們很少在美國.
 


後記:
 
...把這件事情的始末寫出來, 我心情覺得舒暢多了.  回頭又看過一遍, 仔細想想, 也許, 我並沒有那麼討厭她? 我到底是因為惱(羞成)怒她的背叛? 還是因為惱怒小兔的行為又得不到正當理由(?)而遷怒於她?
 
又也許, 我從開始就沒有那麼喜歡這個朋友? 回想我當她是 "好朋友"的時候的心情, 多少覺得她 "言語文雅"卻行為粗俗, 個性隨和卻"鄉愿", 尤其對她把造假的事情說的像是吃飯一樣理所當然, 深感不齒, 但基於"身處他鄉, 無依無靠"的理由, 不得不寬容她的行為? 
 
不能否認的是, 我年少很多美好的回憶裡都有她.
 
萬一, 真有那麼一天, 我在路上遇到了她, 我能好好地跟她...至少點個頭嗎?
 
我希望我能友善地跟她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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