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生活用字, 大家常常忘記加 "s":
Starbucks (星巴克絲)
這個字10個人中9個唸錯, 不管是自認優雅有品味的星巴克粉絲, 還是在國外住過很多年的華人, 都照樣唸錯. 來, 跟我唸一遍: 星巴克絲~~
McDonald's (麥當勞的)
英文的店名, 若是單以"名"或"姓"來命名的話 (姓名連用的情況不在此限), 通常會在後面加上 's 所有格. 麥當勞賣的是麥當勞的麥香堡不是麥當勞叔叔, 當然要加's. (繞口令耶). 另外適用這個原則的還有: 溫蒂漢堡叫做 Wendy's, 老唐的店叫做 Denny's... (大部分台灣人應該不知道什麼是老唐的店?)
TGI Friday's (踢機哀星期五的)
在台灣, 大家都去頭去尾叫他 Friday. 少了TGI, 也少了's. TGI Friday 來自於美國常用的一句話 "Thank Goodness/God It's Friday" (感謝老天今天禮拜五"). 加上了's 當作店名, 好像Friday 變成了一個族姓一樣. 總之, 記得TGI Friday's 後面跟了個's.
總之英語的店名、隊伍名、招牌名, 若是用"東西/人"來命名的話, 十之八九是複數(s), 若是姓氏的話, 十之八九是所有格 ('s). 湖人隊, 不管湖人是什麼鳥 (雖然湖人基本上不是鳥), 都照樣成了 Lakers. 七六人隊, 不管七六是不是人, 也都照樣變成 Seven-Sixers.
以下這個例子, 可以知道不是英語系國家的人使用英語命名, 就是不太對勁:
Mister Donut (甜甜圈先生)
這是日本人的店, 賣美國人的食物. 忽略掉它如菜瓜布一樣的口感不談, 若是英語系國家的人命名, 會叫他 Mister Donut's. (甜甜圈先生的)
Royal Host (樂雅樂)
又是日本人開的日式西餐廳. 這個店名本身就怪, Royal Host, 皇室的主人. 什麼叫做皇室的主人? 什麼什麼什麼??? 好. 如果這名字說的通的話, 也應該取作 Royal Host's, 而不是 Royal Host. 所以說這是日本人取的英文名字.
例外:
Fans
粉絲. 這個字就怪了, 不管什麼情況下, 大家都習慣加上"絲". 我是某某某的"粉絲". 事實上粉絲是複數, 真的要說的話, 應該說成, 我是某某某的"粉". 例句: I am the biggest fan of the Backstreet Boys. 我是新好男孩的超級大粉. 還有, Backstreet Boys, 也有個s, 雖然他們老了, 人數減少了, 仍然是複數.